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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112司執字第035556號
拍賣底價
$20
萬
1
不
待標
案號
112司執字第035556號
拍賣日期
113/04/10
保證金
4 萬
股別
(英股)
標別
詳細地址
高雄市甲仙區新興路
總建坪
30.09 坪
類型
透天
總樓層
主建坪數
加建坪數
30.09 坪
附屬坪數
土地面積
0坪
地址備註
未保存登記建物
共有坪數
備註
建物
1.
地址
高雄市甲仙區新興路93巷8號(未保存登記建物)
拍賣金額
200,000 元
建物面積
【第一層】面積 397.96 (M²)
(120.38 坪)
【權利範圍】 1/4
拍賣紀錄
1.
拍賣日期
2024-04-10
拍次
一拍
底價
20 萬
狀態
待標
法院公告
原始檔連結
法院筆錄
1.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2.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保證金新台幣:40,000元。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標的建物於民國112年8月17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建物為增建,債務人祖父劉OO在場表示該處由其與債務人及其家人自住,並稱標的建物無漏水、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僅拍賣680建號建物,拍賣範圍不包含公館段29、30-1、34、54地號土地之所有權;另680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且占用第三人土地,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8.
高雄市甲仙區公館段29、30-1、34、54地號土地之所有權人,如就上開680建號建物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第107條所定地上權、典權、租地建屋或民法第426條之2所定租地建屋之法律關係時,亦得檢具相關權利證明文件,向本院聲明主張優先承買680建號建物。
9.
投標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類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為限,又上開保證金票據,如需指定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以外之人為受款人時,請該受款人依票據法規定為背書(即於該票據背面為簽名或蓋章)。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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