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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114司執字第049250號
拍賣底價
$401
萬
1
點
待標
案號
114司執字第049250號
拍賣日期
114/10/22
保證金
80.2 萬
股別
(心股)
標別
詳細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漢昌街
總建坪
57.2 坪
類型
公寓
總樓層
5層
主建坪數
19.76 坪
加建坪數
37.44 坪
附屬坪數
土地面積
7.92坪
共有坪數
備註
土地
1.
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福東段2180地號
持份面積
【面積】131 M²
(39.62 坪)
【權利範圍】1/5
拍賣金額
2,830,000 元
建物
1.
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漢昌街39巷36之4號
拍賣金額
550,000 元
建物面積
【五層】面積 65.33 (M²)
(19.76 坪)
【權利範圍】 全部
2.
地址
同上建物之未保存登記部分
拍賣金額
630,000 元
建物面積
【五層】面積 29.23 (M²)
(8.84 坪)
【六層】面積 94.55 (M²)
(28.6 坪)
【權利範圍】 全部
拍賣紀錄
1.
拍賣日期
2025-10-22
拍次
第1拍
底價
401 萬
狀態
待標
法院公告
原始檔連結
法院筆錄
1.
使用情形:本院於114年5月20日查封時,聲請人在場稱無人居住使用,經檢視為公寓有三房一廳三衛浴,有增建,無停車位,有漏水情形,因頂樓加蓋致客廳及陽台之天花板崩塌,有壁癌;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3.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保證金新台幣:802,000元。(如兩人以上共同投標,日後欲領回保證金時,除有符合司法院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但書、第2項規定情形外,本國人僅以共同受款人之「聯名帳戶」為限,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注意)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本件執行名義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判決,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7.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2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1次拍賣)。
其他謄本資訊
建物總樓層
5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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