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註冊
Toggle navigation
買屋
賣屋
租屋
法拍屋
房訊最前線
最新消息
常見問題
人才招募
關於雄信
會員中心
登入
註冊
首頁
法拍屋
法拍屋
Foreclosure
分享案件
share
/
列印
114司執字第013482號
拍賣底價
$430
萬
1
其他
待標
案號
114司執字第013482號
拍賣日期
114/10/22
保證金
86 萬
股別
(才股)
標別
詳細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龍目路
總建坪
84.27 坪
類型
透天
總樓層
主建坪數
84.27 坪
加建坪數
附屬坪數
土地面積
9.07坪
共有坪數
備註
土地
1.
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龍 目段900地號
持份面積
【面積】1800.36 M²
(544.6 坪)
【權利範圍】1/60
拍賣金額
200,000 元
建物
1.
地址
大樹區龍目路7號
拍賣金額
1,150,000 元
建物面積
【一層】面積 236.41 (M²)
(71.51 坪)
【權利範圍】 1/3
2.
地址
大樹區龍目路7號
拍賣金額
2,950,000 元
建物面積
【一層】面積 99.90 (M²)
(30.21 坪)
【二層】面積 99.90 (M²)
(30.21 坪)
【權利範圍】 全部
拍賣紀錄
1.
拍賣日期
2025-10-22
拍次
第1拍
底價
430 萬
狀態
待標
法院公告
原始檔連結
法院筆錄
1.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2.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3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保證金新台幣:860,000元。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4月18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 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900地號土地上有一棟三合院建築,由債務人及其家人使用中。嗣於 民國114年6月3日履勘時,稅籍編號55080115000(即147建號)係三合院,稅籍編號55080113001 (即148建號)係二層樓磚造建物。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900地號土地及147建號建物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 先承購權。如共有人欲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應依拍賣條件連同900地號土地及147、148建號建物 一併承買,不得選擇其中部分買受,如就優先承購權之存否有爭議,應另以實體確定判決為 準,如土地共有人與房屋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房屋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應優先於土地共有 人之優先承買權。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 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 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 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900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 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 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如投標人或承受 人係屬該條例所稱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 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8.
147、148建號均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 標人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不得於拍定後 主張。
12.
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2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1次拍賣)。
本網站內容為人工輸入,資訊僅供參考,若有遺漏或錯誤,依法院執行公告為準,本公司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返回列表
© 2025
HS雄信房屋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