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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114司執字第114180號
拍賣底價
$600
萬
1
不
待標
案號
114司執字第114180號
拍賣日期
114/12/17
保證金
120 萬
股別
(吉股)
標別
詳細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瑞春街
總建坪
25.05 坪
類型
公寓
總樓層
5層
主建坪數
23.09 坪
加建坪數
附屬坪數
1.96 坪
土地面積
7坪
共有坪數
備註
土地
1.
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瑞崗段五小段1003地號
持份面積
【面積】368 M²
(111.32 坪)
【權利範圍】629/10000
拍賣金額
4,000,000 元
建物
1.
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瑞春街37號3樓
拍賣金額
2,000,000 元
建物面積
【坪數】陽台:6.48 (M²)
(1.96 坪)
【三層】面積 76.35 (M²)
(23.09 坪)
【權利範圍】 全部
拍賣紀錄
1.
拍賣日期
2025-12-17
拍次
第1拍
底價
600 萬
狀態
待標
法院公告
原始檔連結
法院筆錄
1.
使用情形: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10月2日查封時債務人楊謹豪在場,並表示房屋由另名債務人余麗慧(房屋所有權人)出租予第三人蘇○吉使用,租賃期間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並稱房屋無需繳納管理費,無車位;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3.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保證金新台幣:1,200,000元(如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日後欲領回保證金時,除有符合司法院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但書、第2項規定情形外,本國人僅以共同受款人之「聯名帳戶」為限,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注意。)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6.
本件標的房屋現出租予第三人蘇○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7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一次拍賣)。
其他謄本資訊
建物總樓層
5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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