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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114司執字第063152號
拍賣底價
$160
萬
1
不
待標
案號
114司執字第063152號
拍賣日期
115/01/06
保證金
32 萬
股別
(服股)
標別
詳細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中山路
總建坪
31.01 坪
類型
透天
總樓層
主建坪數
加建坪數
31.01 坪
附屬坪數
土地面積
101.97坪
地址備註
(為保存登記建物
共有坪數
備註
土地
1.
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水寮段1031地號
持份面積
【面積】1011.37 M²
(305.93 坪)
【權利範圍】1/3
拍賣金額
1,000,000 元
建物
1.
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中山路134巷71之2 號 ( 未保存登記建物)
拍賣金額
600,000 元
建物面積
【一層】面積 141.48 (M²)
(42.79 坪)
【二層】面積 166.12 (M²)
(50.25 坪)
【權利範圍】 1/3
拍賣紀錄
1.
拍賣日期
2026-01-06
拍次
第1拍
底價
160 萬
狀態
待標
法院公告
原始檔連結
法院筆錄
1.
使用情形:本件於民國114年9月8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1031地號土地為71之2號房屋坐落基地及屋前空地。在場人稱目前有5人(含債務人)共同居住於此,建物一樓為1廚1廳1衛3房,二樓為4房1廳,前方有祭祀祖先及神明。
2.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3.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保證金新台幣:320,000元。
5.
1031地號土地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其餘無他項權利設定。
6.
本件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及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均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購權,需依拍賣條件連同土地及建物一併買受,且建物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如就優購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7.
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前或拍定後經法院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其拆除風險如何,請應買人自行評估注意。且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另建物其中24.25平方公尺占用鄰地水寮段1028地號,如無合法佔用權源,拍定後有被訴請拆屋還地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標的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10.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11.
投標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6 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一次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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