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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114司執字第149295號
拍賣底價
$100
萬
1
點
待標
案號
114司執字第149295號
拍賣日期
115/07/16
保證金
20 萬
股別
(水股)
標別
詳細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
總建坪
11.29 坪
類型
大樓
總樓層
16層
主建坪數
7.36 坪
加建坪數
附屬坪數
0.37 坪
土地面積
0坪
共有坪數
3.55 坪
備註
建物
1.
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269號16樓之13
拍賣金額
700,000 元
建物面積
【坪數】花台:1.23 (M²)
(0.37 坪)
【十六層】面積 24.36 (M²)
(7.36 坪)
【權利範圍】 全部
2.
地址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拍賣金額
200,000 元
建物面積
【共有設施】面積 7498.78 (M²)
(2268.38 坪)
【權利範圍】 112/100000
3.
地址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拍賣金額
100,000 元
建物面積
【共有設施】面積 163.73 (M²)
(49.52 坪)
【權利範圍】 2065/100000
拍賣紀錄
1.
拍賣日期
2026-07-16
拍次
第1拍
底價
100 萬
狀態
待標
法院公告
原始檔連結
法院筆錄
1.
使用情形:115年1月27日查封暨測量時,現場大門深鎖,債權人請求會同員警及鎖匠開鎖入內,經檢視無增建,內部為套房,無人居住,屋內堆滿雜物。據管委會員工表示,被繼承人黃OO自113年5月起積欠管理費迄今,113年每月管理費為950元,114年起為1000元,115年起為1150元,無車位。被繼承人黃OO於屋內自然死亡,因外面聞到味道而發現。拍定後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3.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保證金新台幣:200,000元。(如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日後欲領回保證金時,除有符合司法院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但書、第2項規定情形外,本國人僅以共同受款人之「聯名帳戶」為限,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注意。)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本件基地所有權人依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有優先承購權。
7.
拍賣標的坐落土地鹽埕區鹽壽段5地號所有權人為高雄市,房屋所有權人須向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承租土地,並繳納基地租金。據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函覆拍賣標的由被繼承人黃OO承租,租賃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至115年3月24日止已積欠113年度、114年度共4期市有基地租金,未繳租金金額共計3076元。另依「高雄市政府市有基地租賃契約」第八點規定,承租人如因地上建築改良物出售、贈與、繼承或法院拍賣移轉時,除出售時應依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先通知出租機關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購,經出租機關放棄承購始得為之外,應於地上建築改良物出售、贈與、繼承或法院拍賣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繼承開始起6個月內向出租機關申請過戶承租換訂租約,違者除終止租約外,每逾1個月原承租人應支付1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但最高以6個月為限。惟承受人願替承租人繳清租金及違約金者,准予過戶承租。
8.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9.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6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1次拍賣)。
其他謄本資訊
建物總樓層
16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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