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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114司執字第174420號
拍賣底價
$1,250
萬
1
點
待標
案號
114司執字第174420號
拍賣日期
115/08/04
保證金
250 萬
股別
(溫股)
標別
1
詳細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海涵路
總建坪
40.16 坪
類型
大樓
總樓層
14層
主建坪數
16.65 坪
加建坪數
附屬坪數
5.3 坪
土地面積
7.03坪
共有坪數
18.2 坪
備註
土地
1.
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保成段99地號
持份面積
【面積】5966.76 M²
(1804.94 坪)
【權利範圍】39/10000
拍賣金額
5,000,000 元
建物
1.
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海涵路390號13樓
拍賣金額
4,000,000 元
建物面積
【坪數】陽台:17.54 (M²)
(5.3 坪)
【13層樓】面積 55.06 (M²)
(16.65 坪)
【權利範圍】 全部
2.
地址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拍賣金額
3,500,000 元
建物面積
【共有設施】面積 16720.28 (M²)
(5057.88 坪)
【權利範圍】 36/10000
拍賣紀錄
1.
拍賣日期
2026-08-04
拍次
第1拍
底價
1250 萬
狀態
待標
法院公告
原始檔連結
法院筆錄
1.
使用情形:拍賣之不動產於本院114年12月23日假扣押執行查封時,據債務人稱,為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 每月管理費約新臺幣2千多元、無欠費,執行標的附有一汽車位、一機車位;惟實際使用情形,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3.
保證金新台幣:2,500,000元。(如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日後欲領回保證金時,除有符合司 法院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但書、第2項規定情形外,本國 人僅以共同受款人之「聯名帳戶」為限,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注意。)
4.
本件不動產合併拍賣(分別標價,合併計算)。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5.
本件建物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其 他情形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據本院114年12月23日假扣押執行查封時債務人稱查封之建物 無上列情事,惟究竟有無上開情事,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有上開瑕疵為由聲請撤 銷拍賣。
6.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拍定後可點交,但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如因債權人 陳報與事實不符致無法點交,本院得撤銷拍定。
7.
拍賣之不動產為集合(居)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本件如有定點交條件者,僅就建物部分點交,其餘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等不點交。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例如海 砂屋、輻射屋、凶宅、漏水、地震受創、墳墓、窪地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 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債務人是否有積欠管理費、公共基金或社區有其他規約,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11.
投標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額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 並指定受款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如須指定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以外之人為受款人時,請 該受款人依票據法規定為背書(即於該票據背面簽名或蓋章)。
12.
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4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
13.
含車位編號:113A 號,權利範圍 10000分之11
其他謄本資訊
建物總樓層
14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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