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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115司執字第059009號
拍賣底價
$570
萬
1
不
待標
案號
115司執字第059009號
拍賣日期
115/11/12
保證金
114 萬
股別
(強股)
標別
詳細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永樂街
總建坪
42.71 坪
類型
大樓
總樓層
26層
主建坪數
23.65 坪
加建坪數
附屬坪數
3.3 坪
土地面積
2坪
共有坪數
15.75 坪
備註
土地
1.
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過田子段1082-17地號
持份面積
【面積】1234 M²
(373.28 坪)
【權利範圍】538/100000
拍賣金額
1,200,000 元
建物
1.
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永樂街137號18樓之1
拍賣金額
3,500,000 元
建物面積
【坪數】陽台:21.87 (M²)
(6.61 坪)
【18層】面積 156.39 (M²)
(47.3 坪)
【權利範圍】 1/2
2.
地址
同上建物共有部分
拍賣金額
1,000,000 元
建物面積
【共有設施】面積 4532.29 (M²)
(1371.01 坪)
【權利範圍】 1149/100000
拍賣紀錄
1.
拍賣日期
2026-11-12
拍次
第1拍
底價
570 萬
狀態
待標
法院公告
原始檔連結
法院筆錄
1.
115年5月22日查封時,債務人舅舅在場,稱現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他人,屋況尚可。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3.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保證金新台幣:1,140,000元。(如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日後欲領回保證金時,除有符合司法院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但書、第2項規定情形外,本國人僅以共同受款人之「聯名帳戶」為限,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注意。)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建物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有優先承購權。如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對本件標的應合併承買。
7.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9.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1次拍賣)。
其他謄本資訊
建物總樓層
26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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