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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115司執字第006654號
拍賣底價
$220
萬
1
不
待標
案號
115司執字第006654號
拍賣日期
115/11/10
保證金
44 萬
股別
(蘭股)
標別
2
詳細地址
高雄市那瑪夏區平和巷
總建坪
23.08 坪
類型
透天
總樓層
主建坪數
23.08 坪
加建坪數
附屬坪數
土地面積
39.02坪
共有坪數
備註
土地
1.
地址
高雄市那瑪夏區瑪雅段687-18地號
持份面積
【面積】 129.00 M²
(39.02 坪)
【權利範圍】全部
拍賣金額
950,000 元
建物
1.
地址
高雄市那瑪夏區平和巷83號
拍賣金額
1,250,000 元
建物面積
【一層】面積 152.66 (M²)
(46.17 坪)
【權利範圍】 1/2
拍賣紀錄
1.
拍賣日期
2026-11-10
拍次
第1拍
底價
220 萬
狀態
待標
法院公告
原始檔連結
法院筆錄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5月15日測量時陳稱本標687-18地號土地為本標建物座落之基地,經檢 視本標建物為木造平房,其內有廢棄家具,旁側搭有鐵皮棚架,目前無人居住,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3.
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保證金新台幣:440,000元。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本標建物拍賣應有部分,土地與建物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建物有優先承購權。如 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 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上開建物係債務 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 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 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本標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該建物部 分占用毗鄰之同段687-41、687-17及687-10地號土地(該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占用 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8.
本標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本標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10.
本標土地係坐落於高雄市那瑪夏區之土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 限」。承買人承買上揭土地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
11.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 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 亦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順序。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 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3.
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0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1次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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